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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歸管水田屋宇契字

【第 110 頁:版面影像】

第五歸管水田屋宇契字

立歸管水田屋宇契字胞弟阿勝兄弟,鬮分有水田一所,三股應得一股,坐落土名中崙莊。其田原帶大坡兩口坡水,三股應得一股;又帶正屋透南片落廒一,菜園、禾埕、風圍、竹木等項,一應在內,每年大租照莊例抽的。今因乏銀別創,託中歸就與胞兄

【第 111 頁:版面影像】

阿旺掌管為業,當日三面言定,時值價銀四百大元正。其銀即日經中交與勝弟親收足訖,其田即日踏明界址,交付旺兄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遠為業。此系兄弟歡悅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歸管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勝弟實收到字內佛銀四百大元正足訖,批炤。

再批明:其承買印契併字內合約,悉系胞兄阿生手內收存,立批,再炤。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日。

為中胞弟阿坤

在場胞弟阿進

代筆胞兄阿生

立歸管水田屋宇契字胞弟阿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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