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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六之一 賣盡字

【第 1024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六之一賣盡字

立賣盡字人鳳山縣興隆陳諒,承父祖鬮分山一所,坐在打狗山上,土名雞庵山,東至海,西至山溝,南至盧家界,北至管甫山,四至明白。今因欠銀還債,託中引就黃宅,賣出番銀八十元。銀即日同中三面收訖;其山交與黃宅上收管,永為己業,日後開築

【第 1025 頁:版面影像】

山面,諒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保此山乃係承父祖鬮分之業,與伯叔兄弟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借項;苟有來歷不明,賣主自應抵擋,不干買主之事。此皆兩願,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賣盡字一紙,付執存炤。

咸豐六年三月日。

中人陳群

代書人洪祿

立賣絕字人陳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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