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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八之一 杜賣盡絕根契字

【第 1036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八之一杜賣盡絕根契字

立杜賣盡絕根契字人林養,有承父明給曠山一所,自備工本栽種竹園,開墾水田、山宅、樹木、果子、竹林、雜物等項,年帶納狗羅社番大租粟三斗,拆定番銀二錢正。址在貓羅堡土名新興寮,東至坑尾,西至崙頭,南至蔡公堂,北至倒寮,東西四至明白,曆管多年。今因乏銀別置,願將此山宅物業出賣,先問房親伯叔兄弟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葉舜、藍欣觀出首、二比合同承買,同中公估價值銀八十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山宅、田園、雜物等業,立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掌管為業。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洗找貼贖,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山宅物業系養等承父自置遺下物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上手並無重張典掛、借欠他人財物與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等情,養等出首抵擋,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兩願,仁義交關,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杜賣盡絕根契字一紙,付執為炤,行。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字內佛銀八十大元完足,再炤,行。

再批明:上手墾單,父在日失落無跡,不得繳連行用,批明,再炤,行。

道光二年三月日。

【第 1037 頁:版面影像】

為中人張溪

知見人林成

立杜賣盡絕根契字人林養

代筆人張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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