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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8 頁:版面影像】 第三六典契字 同立典契字人尖山社番土目陳國清、甲頭趙桂輝、二筵陳東海、番耆何新,同有承祖父公山一所,坐落土名千秋寮,歷年配納租粟四斗滿;東至大崙頂分水交界,西至大坑底,南至滾水溝下埔墘,北至赤崙頭尖,向北溝林家山交界,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完餉,情願將山託中引就,典與千秋寮漢人蕭僯、蕭盛同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佛 【第 1049 頁:版面影像】 頭銀二十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其公山隨踏付與銀主前去掌管,築屋居住,有栽插樹木、果仔、雜物等項,任從葬墳起蓋,收租納課,番親不敢阻擋,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面議:約限至三十年終,聽業主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不得刁難。再面約:此山坪有開耕田園,每坵鋤頭工資銀炤公估;栽插樹木、果仔,付銀主砍伐抵利,或公估工資銀;並起蓋茅屋,亦公估價工資銀清還明白,取出典契。保此公山果系清等公業,與別番親叔伯兄弟姪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礙以及交加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清等同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典契一紙,付執為炤,行。 即日同中收過契面佛頭銀二十大元完足,再炤,行。 道光二十五年月日。 為中人林董哦 同立典契人尖山社番土目陳國清 代書土目□□□ 甲頭趙桂輝 二筵陳東海 番耆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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