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 典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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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典契字人賴力
代書人賴振桂
契後批明:道光十九年,抽出厝地一所,賣與寮天富掌管,契價銀六大員,批明,再炤,行。
契後再批明:道光二十一年,賴納有自己開墾山坪田一所,竹木、果子在內,土名在芎蕉湖,東至溝,西至小崙透水尾坵,南至大崙,北至廟埏腳大竹模,四至為界。典與樹觀佛銀十大員,將山坪田、竹木、果子交付樹掌管,批明,再炤,行。
契後批明:咸豐九年,抽出南平山坪一所,典與林才契價銀二大員,批明,再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