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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札飭

【第 1056 頁:版面影像】

第一札飭

署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孫,為行知事。案蒙臬道憲夏札開,本年六月二十一日,准省會稅釐總局咨開;本年閏五月初七日,准本道函開:臺南宜於種茶,已將情形稟明撫憲。現擬於淡水購茶子十萬,崇安、福寧各購茶子十萬,均交南路試種。所有

【第 1057 頁:版面影像】

福寧、崇安兩處茶子,應請貴局轉飭該兩處釐局委員迅速選購,送由尊處交輪船寄臺。此係稟明撫憲辦理要件,務祈查炤,速賜飭辦等因,到局。准此,查臺南地方既可種茶,相應分飭建寧、福寧二府局,速即轉飭所屬各分局卡委員查明何處茶子價廉,即速各購十萬,克日解繳本總局,以便解臺分發試種。所需茶子價銀,據開報入冊造銷。除詳撫憲並分飭遵炤外,合就移覆,請煩查炤施行,等因,到道。准此,合就札知。為此,札仰該府即便知炤,毋違,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行知。為此,札仰該縣官吏立即知炤,此札。

光緒二年九月初四日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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