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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 茶約字

【第 1071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三茶約字

立茶約字人園主林國昌、佃人劉淵,緣國昌有茶埔一處,址在桃澗堡中路莊,因乏力耕作,爰招得劉淵出首耕作。三面言定,茶樹計四萬餘欉,每萬茶租銀四十元,全年份百六十元,按作春、夏兩季納清,不得少缺。又帶無利磧地銀二百元。其限:自壬辰年冬起,至乙未年冬止。限滿之日,宜於八月中送還定銀二十元,餘銀俟冬節前,出厝普茶園,一切交還園主,將銀備齊湊還佃人,兩相喜悅,各無異議。此係仁義交關,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爰立耕約字一樣兩紙,各執一紙為炤,行。

即日國昌同中親收過耕約字內無利磧地銀二百元正足訖,批炤。

光緒十八年十一月日。

代筆人邱耀亭

為中人劉達仁

佃人劉淵

立茶約字人園主林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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