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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六 賣杜絕契字

【第 1087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六賣杜絕契字

【第 1088 頁:版面影像】

同立賣杜絕契人麻豆社大埕內長房郭振檀、次房肇旺、三房肇讀、四房肇筆、五房肇琪、六房肇深,同承祖父與伯祖君綿明買檳榔宅地一所,坐落麻豆街東勢頭,年帶番租銀一中元,內帶檳榔、荖葉、竹木、果子、雜物等項,並磚井、廁池,東至本家宅並吳家宅,西、南俱至車路,北至本家宅,四至明白為界。此宅系是三份,檀等應得二份,年配租銀三角三佔零三釐。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此檳榔宅二份出賣,先盡問叔兄弟姪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本家永合號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時價銀二百六十大元。其銀即日同中見交訖;其宅內檳榔、荖葉、竹木、果子、雜物等項,並磚井、廁池一盡在內,付與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收成納租,不敢阻擋。自此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找言贖,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宅系是檀等承祖父之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物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礙等情;如有不明,檀等自出頭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系同中言明,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同立杜賣絕盡根契一紙,並帶上手契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行。

即日同中見收過契內銀二百六十大元完足,再炤,行。

同治四年五月日。

為中人郭琴

同立賣杜絕盡根契人郭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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