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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 收銀繳契字

【第 1099 頁:版面影像】

第九收銀繳契字

立收銀繳契字大檳榔保北港街許吉順號,有明買馮家田園二段,合一宗,址在大崙莊東北畔,東至家園,南至家園,北至本家園,四至明白為界,年納業主林大租二八抽的。今因本港摯友張輝南卜擇該園,欲葬其母墳,懇託中人林鉗面求。順念其孝行可風,甘心喜諾,三面議定炤所買原價及諸費等款,計共銀七十大元承坐。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該園隨踏明界址,付與輝南掌管,卜葬母墳,永為己業,日後不得翻異滋事。保

【第 1100 頁:版面影像】

此園系順自置物業,與別人無干,亦無交加來歷不明等情為礙;如有不明,順自應出首抵擋,不乾輝南之事。此系順甘心喜諾,並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合文收銀繳契字一紙,並繳上手契三紙,計共四紙,付執為炤,行。即日同中收過契面銀七十大元,批明,再炤,行。

光緒九年十月日。

為中人林鉗

知見人陳氏

立收銀繳契字人許吉順

代筆人林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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