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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 頁:版面影像】 第一六交換店約字 立交換店約字人永邑祠首事江有章、胡廷弼、謝松超等,昔年間祠內有買過李九本城南街東畔瓦屋店連地全坎一進,戶名系永邑聖母祠,即當時首事江學成、謝根超、胡連慶、徐萬秀等名字,東至林家厝牆園,西至街路,南至林培店地,北至林國翰店,四至界址明白。年配城隍廟仰山書院香燈及各料價銀,備載契字內明白。適因與七邑族正林國翰官住店比鄰,託中聞眾情願將伊明買本城黃合義,即黃世亮、黃天本、黃世部等中街東畔瓦店建地全坎三進,與祀內人等交換,其東西四至座址,併各料銀價,亦載契字內明白。時經祀眾公議,併為踏明妥貼,俱各喜悅。保此南街之店系永邑祀內明買之業,與他籍外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以及交加來歷不明情弊;如有此弊,系祀內之人出首抵擋,不干換主之事。從此換後,其南街之店連地基永歸林國翰官掌管,任從更改再行建造,祀內之人永無異議。此系二比喜悅甘願,併非抑勒,口恐無憑,特立交換約字一紙,店契連司單一紙,老契二紙,共四紙,付執為炤。 即日當眾明立交換約字一紙是實,再炤。 光緒十三年六月丈城字第三十六號。 咸豐十年二月日。 【第 126 頁:版面影像】 立交換約字人胡廷弼、各首事江有章、謝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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