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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之二 和解書

【第 1126 頁:版面影像】

第五之二和解書

新東勢莊田業水源,與火燒莊、崙上莊、新潭頭莊共八莊等水源,在雙溪之內同出,昔年舊規或三分均分,或架分流。今因新東勢水源不足,向麟洛區莊長邱維藩說明,仍炤昔年三分均分之例;本十九夜盡讓新東勢莊灌溉,二十、二十一兩日輪值火燒莊等灌溉。此兩比和解,目下經輪流一次矣!嗣後新東勢莊分流一日,火燒等莊分流二日,日後不得爭端也。此段和解候也。

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新東勢區莊長邱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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