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146 頁:版面影像】 第一七遜埔園開圳過水字(中 圳) 立遜埔園開圳過水字鄉親 莊廖士檻、士腳、江正、砌士興,天主、就娘居、傳歲、張新旺等,情因中 莊蔡光傳、廖穎福、曾彩登、鍾春福、江寬保、潘文福、簡秉文、文仕立升等,于本年公議築埤墾田灌蔭,其水要由砌等各埔份園內鑿圳穿過,同中面踏圳路,自雙溪口起至中 園界止,當日三面言定備出埔底圳路價銀七十大元正。即日憑中立字,其銀兩相交清足訖;其埔園面踏圳路,附于彩登等,任從興工鑿築水圳,永遠通灌水田,砌等日後不敢生端阻抗滋事。此係二比甘願,兩無抑勒,今欲有憑,立遜埔園圳路字一紙,付執永遠為炤,行。 即日憑中收過埔底圳路銀七十大元正完足,再炤,行。 道光五年十月日。 在場知見人張球 為中人黃宗午 【第 1147 頁:版面影像】 代筆人廖傳藏 立遜埔園圳路字廖士檻、士腳、砌士興、就娘居、江正、天主、張新旺、傳歲 批明:廖士檻園一份,出銀三元。其圳水任從檻灌蔭水田充足,不得私情盜賣;他人倘或察出,罰戲一臺。其埤圳沖壞水穀,不干檻之事,批明,存炤,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