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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對換契字

【第 130 頁:版面影像】

第二○對換契字

立對換契人龍蛟潭堡新店莊李喜、李椪、李等,有承祖父遺下埔田一埒,坐落在本莊南勢,土名珊瑚樹尾,年帶黃頭家就田收成一九現抽租,其東西四至,俱各載在上手契內。抽出水頭坵仔一坵,東至柯家田,西至蔡家田,南至李家田,北至圳溝,四至明白為界。今因父親仙逝,無地可葬,爰託宗親代求本族芽叔鬮分應份園中,抽出穴場一所,以為仙父窀穸之所,兄弟同堂相議,願將此水頭坵田一坵,與本族芽叔前去對換,掌管耕作,永作己業,不敢阻擋。自此一換千休,日後子孫不得言及取贖找洗,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田果系是椪等承父祖遺下之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別換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椪等自出首抵擋,不干芽叔之事。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對換契一紙,付執為炤。

【第 131 頁:版面影像】

即日同宗親收過對換風水地契一紙,批明,再炤。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日。

知見人族長李義合

立對換契人李、李喜、李椪

代書人宗族李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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