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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24 頁:版面影像】 第五二之六賣杜絕盡根契字 立賣杜絕盡根契人吳昌記,明買蔡恆記新化里西保新港併港 穿透帶堤塘莊前一帶 【第 1225 頁:版面影像】 港道浮埔已開田園□段,年徵餉銀一兩五錢,又帶納管事陳合成戶下無著供穀四石,併該地六莊天上聖母公廟油香番銀六兩四錢。東至課田邊大道公社外,西至課田邊堤塘社腳,南至大洲社,北至朱厝 排仔頭齊,四至各有竹埒港岸為界。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承買蔡恆記物業先盡問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曾合信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價六八平銀四百五十大元足。其銀即日同中見交訖;其田園、浮埔、港道隨即踏界,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收成納租完課。一賣千休,永斷葛藤,日後子孫不敢言贖找賣。保此業果係昌記明買之業,與別人等及房親伯叔兄弟侄毫無干涉,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來歷交加租項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昌記自出頭抵擋,不干買主之事。此係兩願,各無抑勒反悔,恐口無憑,同立合約賣杜絕盡根契字一紙,繳連上手司單印白契及告示計七紙,共八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契面番銀四百五十大元完足,再炤。 光緒三年正月日。 知見人吳滄江 為中人何靜軒 代書人東清臣 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吳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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