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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三之一 合約字

【第 1228 頁:版面影像】

第五三之一合約字

同立合約字人新化里西保埤仔頭莊毛余、陳典、徐知母,中寮莊林克明、陳知光、陳獅,下寮莊劉勝、陳卿、郭草定等。竊謂官有正條,民有私約。緣余等三莊,有合本開築埤仔頭港一道,東、西俱至課園,南至吳家灣港併課園,北至翁家港併課園。又木

【第 1229 頁:版面影像】

柵港一道,東至王家港,西至吳家港,南至課園併廟地、塚地,北至課園,四至明白為界;原納埤仔頭莊福德爺香資銀一大元。今因埤仔頭莊經已廢鄉,余等相議,將此香資銀一大元改納公廟福安宮,以供天上聖母油香。至于逐年收成,除完納福安宮香資銀外,無論得利,抑或餂本,俱作三莊均分,不得混爭,併不得異言生端滋事。此係至公無私,恐口無憑,公合立納字一樣三紙,每莊各執一紙,永遠存炤。

光緒五年八月日。

代書人徐文德、毛余

公立合約字人埤仔頭莊陳典、徐知母、林克明

中寮莊陳獅、陳知光、郭草定

下寮莊劉勝、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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