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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斗街義塚碑記

【第 30 頁:版面影像】

北斗街義塚碑記(道光二年)

人鬼殊途,養生必兼以送死;幽明一理,陰地不後於陽居。蓋人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鬼有所歸,乃不為厲。此孝子仁人所以必掩其親;古人掩枯埋骴,正謂此也。

我北斗街自舊社遷居以來,各事略備;獨義塚一節,前人未經建置。其在豐腴之家,隨地擇吉,不俟外求;可憐貧窮之家,一旦風水不慮,葬身無地,死而有知,咎將安歸!前賴十張犁、新眉兩埔得以□□。現十張犁埔墓纍纍,無從識認;新眉埔溪水沖迫,四處墳塋崩壞,骸骨漂流。不忍之心,人皆有之;袖手旁觀,豈情也哉!爰邀同人,就本街陸續捐題,或豐或□,各隨力量;幸雀躍急公者眾,集腋成裘。除勝源號題園一垃契面銀六十外,共題佛銀六百八十二元;其應題未題者,十有七、八。凡置塚地二所:一買東螺社番婦沙衣未說等熟園二段,在本街宮後東勢,經丈一甲一分三釐零;連大租在內,共契面佛銀三百五十六元。一買東螺社白番眉巴連等熟園二段,在大三角,經丈一甲四分三釐零;連大租在內,共契面佛銀四百四十大元:二共費銀七百九十六元。捐項不敷,別款公銀移抵足額。其大契兩紙,交在奠安宮,□轉收持,永遠為業。自茲以往,生有室家之慶、死無溝壑之恨,人鬼均安;是亦一大陰事也。

【第 31 頁:版面影像】

合將捐題姓氏芳名並各禁約條規,泐石於左,以垂不朽。

董事:舉人林煥章、楊啟元、武舉陳聯登、監生楊在中、生員陳樂、街耆吳士切、楊澋壬、吳志清、邱文敬、李慶章、王及登、林文著、楊文舉、洪□元、楊振德、謝金玉、許世取、湯□世。

道光二年(壬午)十月□□日立,宋漁變書。

按:碑在北斗鎮東北斗文昌里北政路,豎於該地有應公祠前左側。高一三○公分,寬六九公分;花崗石。字跡稍剝泐,上端有「北斗街義塚」五大字,楷書;碑前作「彰化縣東螺西保北斗街新建義塚碑序」。「彰化縣志」「規制志」「義塚」云:「一在東螺北斗街外,二處;武舉陳聯登、稟生陳樂、街耆吳士切等捐置,有碑記」。即指此。此碑言漢人鳩貲收買平埔族Poavosa部族東螺社地,充為義塚;可見番境日形局踳之一端。翌年(道光三年)該族竟遺棄故土,遷居內山埔里地方,蓋以是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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