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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頁:版面影像】 重修邑學碑記(道光十一年) 臺灣原海外荒服,自康熙二十一年歸列版圖,設府一、縣三,曰臺灣、曰鳳山、曰諸羅;教養並重,興建文廟,與內地各縣同。雍正元年,分諸羅玉案山北至大武郡山西北四十里,添設彰化縣。彰化建學校、造聖廟,自雍正四年知縣張鎬始。其地在治東北。中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甬道、戟門,又前櫺星門、泮池,砌以圍牆;東為義路,西為禮門,殿後崇聖祠。續於乾隆十六年重修,則知縣程運青也。其後,再修於十八年,則淡水同知攝縣事王鶚也;復修於乾隆二十四年,則知縣張世珍也;末修於乾隆二十七年,則知縣胡邦翰也。 歷任相繼而修,中間僅隔數年,不過補修而已。迄今七十載矣,世遠年深,柱門朽 【第 39 頁:版面影像】 蛀,其何以尊至聖而妥神明?磺溪紳士僉呈縣令申詳大憲批准行知在案,然後於道光十一年(辛卯)十月吉日興工。原基地勢卑低,易聚水;地培高五尺,牆亦增高五尺。五王祠後圍牆外,再加圍牆;左右高築火牆。規模宏敞,整齊嚴肅,煥然一新。 告成在即,因敘其原委而為之記。 按:原碑已失。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作「重修邑學記」,撰者為教諭吳春蘭;茲據錄之。其成立年代,據本文『道光十一年(辛卯)十月吉日興工。……告成在即,因敘其原委而為之記』等語,即在道光十一年末,或翌年之初歟?推「彰化縣志」「學校志」「學宮」云:『(道光)十年知縣託克通阿、李廷璧率諸紳士捐修,……樸斲丹雘,巍然煥然;彰化學宮,於是聿觀厥成焉』。所述年代,疑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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