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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定民番地界碑

【第 68 頁:版面影像】

勘定民番地界碑(乾隆二十六年)

勘定朴仔籬處,南北計長二百八十五丈五尺,共堆土牛一十九個。每土牛長二丈,底闊一丈,高八尺,頂寬六尺。每溝長一十五丈,闊一丈二尺,深六尺。永禁民人逾越私墾。

乾隆二十六年正月□□日,彰化縣知縣張立。

按:碑在石岡鄉土牛村(土名下土牛),豎於土牛國民學校後面八仙山林場鐵路由和盛站通往梅子站線路旁。高一六七公分,寬四七公分;花崗石。字跡尚明;上端有「奉憲勘定地界」六大字,橫排,而「憲」字抬高一格。立碑人彰化縣知縣張,當為張世珍。溯乾隆三年,閩浙總督郝玉麟條奏查明民番境域,請劃界立石;翌年,付諸實施。未幾,弊竇叢生,形同具文。乾隆十

【第 69 頁:版面影像】

七年雖曾為釐正,再行立石;而民人逾越私墾,仍不可遏止。至是乃更立石,再厲行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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