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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節補租

【第 629 頁:版面影像】

第八節補租

(一)

【第 630 頁:版面影像】

同立請約字北投社屯外委余仕成,通事吳仕元,土目皆貓六,業戶貓六心,隘丁首蟾為、洪保,老番大頭斗六、老三甲子、斗六加令、余元悌等。眾番因社中祖遺北投界內大埔洋草鞋墩熟墾水田一所,東至牛屎崎,西至六汴溝,南至大哮溝,北至草鞋墩大車路為界;一帶口糧租共數千餘石,深沐皇仁憐番桿衛邊圉,勞守二隘,恩恤免陞之例。自雍正七年,將此水田以資眾番口糧。因乾隆五十四年勘丈不明,混佔界內。至嘉慶元年,眾番議舉呈首本社社主黎朗買奕以前請約甚鉅,因控楊振文混佔口糧墾業一案,歷較莫何,今議赴省上控,眾番喜諾,俱各即將伊應份口糧墾業,每甲鳩出一石二斗六升,補黎朗買奕省控之資;倘如過洋破費,家業聲盡,以及風水不虞成敗,俱是奕之造化,後日爭回,不敢異言。今就口糧為,抽補奕為勞苦破費之需。茲眾番咸皆喜悅,聽約納,各無反悔等弊;若有一、二社番背負眾等,公罰或聞官究治。口恐無憑,同立請約字一紙,付執為照。

嘉慶元年十月日。

同立請約字通事□□□

土目□□□

隘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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