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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69 頁:版面影像】 第十一章義塚租 (一) 乾隆二十四年,台灣知縣夏瑚等,設法捐資代運旅櫬至廈,俾客亡親屬,按籍認領。咸豐年間,總兵林向榮鎮守時,各屬停柩不能歸葬者,資助運回原籍,皆一時傳為盛舉。要不若廣設義塚,俾小民得一坏之土,以安旅魂,其利尤溥也;但必劃界勒碑,垂諸永遠,方無年久混侵之弊。後之樂義君子,或出貲倩工收掩暴露,或給地增設,請官立石存案並牛羊踐踏,以澤枯骨,而惠將來,則所謂種福田者其在是歟!茲將各處義塚開列於左: 中塚:一在廳治南門外,巡司埔尾;一在中塚邊,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王庚諭諸紳士捐設。 枕頭山塚:在廳治東門外枕頭山。 土地公埔塚:在金山面,道光七年,郭棠棣稟充。 ——以上皆附城義塚。 桃仔園義塚:在桃仔園街頭,道光八年設。 【第 970 頁:版面影像】 艋舺義塚:一林士快獻給;一陳長茂獻給。今已滿,須再籌。 大隆同義塚:乾隆三十年,邱文華獻給。 滬尾義塚:在滬尾街後山仔頂,嘉慶元年何宗泮獻給。 嗄嘮別義塚:乾隆二十三年,眾社番獻給。 圭柔山義塚:嘉慶二年,陳晃生獻給。 新莊義塚:同治九年,縣丞鄒祖壽獻給。 鼻頭莊義塚:乾隆六十年,黃意使獻給。 ——以上皆廳城北義塚。 後壟義塚:在赤塗崎,乾隆五十三年,白沙墩莊民陳伯樹獻給。 大甲東山嶺義塚:同治七年,業戶王昆岡獻給。 ——以上系廳城南義塚。 謹按:廳治東門內外,前皆叢塚。道光己酉年,各董事捐資清塚,將骸骨收掩數處。其開費餘剩銀項,於東門內置屋三間,謂之回生洞,凡客民無親屬可依者,病亟時送入其中,遣人看視,沒則埋之。然看視者多不得其人,故存者卒鮮。是在仁人君子加意存卹,俾疾苦無告之遊子不致顛連以待斃,亦廣行陰德之一端也(淡水廳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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