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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海埔租

【第 1115 頁:版面影像】

第十八章海埔租

(一)

欽加道銜、護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梁,為諭給成熟印照,永遠管耕徵租事。照得軍工廠一帶海坪,沙泥壅積,漲成浮埔,前來開墾成業,尚難報陞。經前道詳奉前總督部堂趙、巡撫部院孫批司議詳,準予招佃開墾田園耕作,以及築塭蓄養魚蝦,墾耕成熟,徵完租息,以為歲修軍廠隨道之需等因。歷經出示曉諭給墾。嗣據墾戶金裕泰請給小北門外武定�媃Q水溪墘塭埔,當經前升道給發印照,付執管耕徵租。旋因軍工廠附近塭埔成熟,歲修港道經費甚鉅,諭飭各戶遭照去後。茲據墾戶張達春,以承管金裕泰抽出頂四格草塭地一段,東至餉塭岸併接連三角仔小溪水翻灌塭為界,西至九十七甲零浮埔為界,南至鄭定榜分管下四格一十七甲塭岸為界,北至堤壩岸透大溪出水為界;請就張達春名下給發成熟永遠墾照,付執管耕徵租等情具稟前來。除批示並飭縣知照外,合行諭給印照。為此,照給墾戶張達春即便收執,永遠管耕。每年於夏、冬兩季,照前赴轅按甲完納租銀,永為修港之需,毋得違誤,須照。

計開:

【第 1116 頁:版面影像】

墾戶張達春,大塭頂四格草塭勘明熟地三十一甲九分八釐八毛八絲正。

右照給墾戶張達春永遠墾照收執。同治八年八月日給。道。

闢字第不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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