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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部題行「福建巡撫鄒維璉咨」稿(崇禎七年正月十二日)

【第 44 頁:版面影像】

題請移會禮部,擇日俘獻施行。一咨禮部,合咨貴部,煩照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將應行事宜,希各轉行知會,俟刑部審明,題請擇吉俘獻施行。一紮付巡捕提督,合紮本官,遵照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將原發夷酋呷咇嘽吧等十四名,多撥的當軍壯,同原解官陳其蘊等押赴刑部收管施行。一手本內府承運庫,合用手本前去內府承運庫,煩查原解官陳其蘊等解送夷書十本、夷劍十把,地圖二紙、羅經一個,逐一查明交收,仍希回文過部,以憑備照施行。崇禎七年正月十二日,郎中胡鍾麟,協贊司事郎中鄒毓祚管理冊庫員外郎湯一堪。

——錄自「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六五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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