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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寇劉香殘稿二

【第 144 頁:版面影像】

海寇劉香殘稿二

(上缺)伍。其發回原籍的,著該地方有司務分投安插,加意撫恤,令各安生業,

【第 145 頁:版面影像】

永弭釁端。有功文武諸臣,該撫按查明議敘。欽此。欽遵抄出到部,送司案呈到部,擬合就行,咨煩照本部題奉明旨內事理,即將劉鳳等八名赦免前罪,責令立功自贖,楊華等一百二十三名亦准免死,應充伍者即行派撥,已經發回原籍者仍著該地方州縣官分投安插,務期注意撫卹,以杜亂萌。其有功員役,細加查覈,孰首孰從,分別明確,定限本年三月終旬,據實具奏,以便覆覈施行等因前來。備案仰司照案備奉明旨內事理即便移行該道,將劉鳳等八名赦免前罪,責令立功自贖,楊華等一百二十三名亦准免死,應充伍者即行派撥,已經發回原籍者仍著該地方州縣官分投安插,注意撫卹,以杜亂萌。其三區有功員役,細加查覈,孰首孰從,分別明確,定限文到五日內,據實具繇該院,以憑覆覈,依限具奏施行等因到司。

奉此,遵即備移該道遵照,並查有功員役,分別首從,移覆轉詳去後。蒙巡按郭御史案驗前事,據溫處道呈稱:崇禎九年三月初二日,蒙本院憲牌,該兵部題覆撫院會同本院題前事,奉聖旨:劉鳳等八名,既悔罪投誠,特准赦免,責令立功自贖。楊華等一百二十三名,亦准免死,酌量派撥,以充軍伍。其發回原籍的,著該地方有司,務分投安插,加意撫卹,令各安生業,永弭釁端。有功文武諸臣,該撫按查明議敘,欽此。合行遵照。為此,牌行該道欽遵明旨事理,即將劉鳳等八名,赦免前罪,責令立功自贖。楊華等一百二十三名,亦照免死例,酌量派撥,以充軍伍。如有已經發回原籍者,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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