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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治十六年

【第 165 頁:版面影像】

伯鄧福綏、朝陽伯阮光華齎啟赴信郡王前攄忱納款。報聞。

十二日(庚子),安南將軍固山額真明安達禮等奏報:『臣等自荊州赴援江寧,八月初七日至荻港,聞賊乘船千餘艘,越江寧泊三山峽。隨分兵前進,至舊縣地方,偽都督揚文英等於揚子江港口迎戰。我兵擊敗之,擒斬偽副一員;獲船隻、器械甚多』。下所司議敘。

十四日(壬寅),戶科都給事中朱紹鳳奏言:『蔡士英、宜永貴皆以在告推用,江、淮初當蹂躪,急藉撫綏,乞召諭二臣星馳赴任,綢繆調度,密奏機宜。又逆渠餘氛,必返故巢;漳、泉一帶,軍需孔急。而藩司王顯祚為周亮工一案羈留京邸,經年曠職。聞亮工曾經廷臣保舉,而宜永貴保全閩省之功,亮工與王進二人均有協贊之力。今二人繫獄一載有餘,宜令該部速為審結。若贓款皆真,何不早正懲貪之法?如果糾參失實,亦當大破瞻顧之情。惜人才而昭國法,不可稽延歲月也』。疏入,得旨:『言官言事,當恪循職掌,秉公陳奏。此奏內稱揚蔡士英、宜永貴,又言周亮工、王進保閩有功,久繫未覆;及案內王顯祚有無關涉。明係沽名市恩,甚屬不合。朱紹鳳著降五級調外用』。

十六日(甲辰),江寧巡撫蔣國柱奏報:『逆寇鄭成功自江寧敗遁南下,復犯崇明;遊擊劉國玉等擊敗之,賊俱南遁』。下所司察敘。

【第 166 頁:版面影像】

二十七日(乙卯),逮江寧巡撫蔣國柱至京勘問。以海賊犯京口,國柱同提督管效忠敗績故也。

——以上見「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九月己未朔,江寧巡撫蔣國柱疏言:『鎮江失守之時,文官知府載可進等六員、武

將高謙等十四員皆失身從逆,獨巡江營守備羅明昇守譚家洲陣亡,應從優卹』。下所司察議。

初二日(庚申),免浙江臺州府四年至十二年寇劫倉庫銀糧。

初四日(壬戌),吏部奏言:『樞臣職司戎務,凡封疆安危、戰守機宜,自當籌畫周備。乃海賊突犯江南,雖地方官失於防御,樞臣亦難免疏失籌畫機宜之咎,尚書梁清標應降三級,罰銀一百兩;侍郎額黑里、劉達、李棠馥應各降二級,罰銀七十兩:俱仍著留任』。從之。

川陝總督李國英疏報收復嘉定一路,招降偽將軍楊國明、總兵武國用,各州縣偽官皆繳印投誠。下所司知之。

初五日(癸亥),兵部劾奏:『江南總督郎廷佐、駐防江寧昂邦章京喀喀木、提督馬逢知、浙閩總督李率泰、前駐防浙江固山額真今浙江總督趙國祚、原任浙撫今告病陳應泰、見任浙撫佟國器、提督田雄、臺州總兵官張杰、溫州總兵官尚好仁、水師總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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