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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署

【第 23 頁:版面影像】

公署

噶瑪蘭廳:在城之東街,南向,凡六座。初在城西,草房三進,乃未設官以前委辦知府楊廷理暫作公所;今已撥充入倉,移建廳署於此。大門、儀門、大堂、宅門、二堂

【第 24 頁:版面影像】

、公廨、齋、廚俱備。大堂旁為架擱庫,東西廊為六房,儀門外左為土地祠、右為監獄五間。大門外環以木柵,前列照牆。嘉慶十八年通判翟淦建。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重修。大堂後門房四間,道光四年陞通判呂志恆增修。署內西邊書屋二間,六年署通判烏竹芳添建。

頭圍縣丞:分駐城外北方,距廳治三十里。嘉慶十七年署縣丞胡桂初蓋草屋五間,以資辦公。縣丞周翰因之。旋以地震析改為倉廒。二十五年署縣丞朱懋移建烏石港之南,東向,凡四進。堂室、花廳、廂房皆如制。

羅東司巡檢:在廳治之右。頭門大堂正面住房凡三層,九間。又東廂房二間,西竹椽廂房二間、暖閣、地閣並內外甬道及土地祠,嘉慶十八年巡檢范邦幹奉建。照牆、會客廳、胥役所,二十四年巡檢張炘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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