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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事

【第 194 頁:版面影像】

農事

噶瑪蘭農戶半多墾佃。緣初闢之時,力裁業戶,各由散佃收租。各佃墾耕,領有丈單,即若永為己業。雖後至諸農僅為請丈者所招墾,而一經認作,輸納而外,無所苛求

【第 195 頁:版面影像】

。故大田多稼時,有倉庾盈億之慶。

土壤肥沃不糞種,糞則穗重而仆。種殖後聽其自生,不事耘耰,惟享坐穫。加以治埤蓄洩,灌溉盈疇,每畝常數倍於內地。惟近年如湯圍、辛仔罕、大湖口、白石山腳諸地,經有沙壓、水沖,土脈漸薄,亦間需培補之功。

歲有二冬:早稻曰早冬,晚稻曰晚冬。早稻雖好,必晚稻豐稔,始稱大有之年。千倉萬箱,不但本地足食,兼可以資浙之鎮海、乍浦,江之上海,閩之漳、泉。「使槎錄」云:『居民止知逐利,肩販舟載,不盡不休,所以戶鮮蓋藏』。惟蘭亦然。稍非饒裕之家,一稻未熟曰糶,粟生將熟曰糶!米生一樣豐稔、先糶者減價折收,十無七,八,尚安有餘九、餘三之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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