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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1 頁:版面影像】 祥異 嘉慶十四年己巳夏六月,颶風作,濁水溪正溜北徙,與清水溪合流。 【第 222 頁:版面影像】 嘉慶十五年庚午夏六月己亥,火(十六夜亥初,五圍茅屋二千餘家移時淨燼,官民皆露處)。丁未,風(雷公暴也)。濁水溪仍循故道(清濁攸分,居人以為瑞)。 嘉慶十六年辛未秋九月,有水為災(田園沖堤堰決)。 嘉慶十七年壬申夏六月,有水為災(田園沖塌)。 嘉慶二十年乙亥夏六月,地數震(田畝低窪牆屋傾側)。秋八月大水(田園沖壓)。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月地震甚(臺多地震,蘭初闢尤甚,是年官署、民房倒塌欹斜,亦有地裂、見泉,一畝田而分高下者)。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秋七月丙辰,大水(田園沖壓)。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秋八月庚戌水,壬子為災(田園沖壓,牆宇圮傾)。 道光二年壬午秋七月甲申,颶風陡起,瓦屋皆飛(風從北西方陡起,猛甚,是夜三更,廳署堂庫倒,壓丁胥三命,縣丞、巡檢、營弁各署牆垣屋宇、演武廳、堆卡等處多所吹損,居民竹仔頭等莊壓斃男婦三命,加禮遠港口因潮湧水漲淹斃男婦十命並一牧童,烏石港寄碇商船可修葺者五號,撥載小舟沈覆四隻,溺二水手。署倅吳秉綸捐資收卹具報,案核與淡水、嘉、彰是日文告情景相同,蓋十二日辰時也)。 道光六年丙戌秋九月甲辰,水,丙午為災(田園沖壓,□諸水災歷奉豁免緩徵,另詳於前「蠲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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