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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廳說略

【第 37 頁:版面影像】

基隆廳說略

基隆通判於光緒初年移設,兼理通商煤務。十四年分省,改撫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轄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隸之。距府城六十里。東北濱臨大海,輪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時可泊,不似滬尾口有沙湧積,需僱小船引帶也。有洋人與海關委員查收關稅,為滬尾海關分口。現由廳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創興鐵路,指日商民又將聚集基隆矣。東北八斗一帶為產煤之區,計東至三貂溪海邊民站八十里,東南由遠望坑至

【第 38 頁:版面影像】

宜蘭交界之草嶺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水返腳(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龍潭(二十八里)、頂雙溪(三十里)、至宜蘭轄大里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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