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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潮(占驗附)

【第 38 頁:版面影像】

多雨。二十八日。凡三月初三、初七、二十七,皆龍神朝星辰之日。

四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三日、二十五日。凡四月初八、十二、十七,皆龍神會太白之日。

五月初一日、初五日,系大暴旬,名屈原暴。初七日、十三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九日。凡五月初五、十一、二十九,皆天帝龍王朝玉帝之日。

六月初六日、十二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雷公暴。此暴最狠,又最准。二十六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凡六月初九、二十九,皆地神龍王朝玉帝之日。

七月初七日、初八日、十八日、十五日、二十一日。凡非常之風,多在七月。凡七月初七、初九、十五、二十七,皆神煞交會之日,又六、七月多主颱。海上人謂:六月防初,七月防半,雖未必盡然,有時而驗。

八月初一日、初四日、初五日,九皇暴。又系大暴旬。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一日。凡八月初三、初八、二十七,皆龍王大會之日。

九月初九日、十六日、十七日冷風信。十九日、二十七日,冷風暴。凡九月十一、十五、十九,皆龍神朝玉帝之日。又九月自寒露至立冬止,常乍晴乍陰,風雨不時,謂之九降;又名九月烏。

【第 39 頁:版面影像】

十月初五日,風信暴;又名朔風信。初六日、初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凡十月初八、十五、二十七,皆東府君朝玉皇之日。

十一月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

十二月、初八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凡十一、二月朔風司令,無日無風。然南風盡絕。凡垵澳背北處,皆可泊船。

附考

湖澎諸島,夏月正值南風,由媽宮澳入港,順駛最易。惟出港逆風,未可時計。或收入八軍,從挽門潭上岸,登天臺山四望,則三十六島形勢盡在目前(「赤嵌筆談」)。

海船利在風。風起滅順逆,一軍安危系焉。泛期多在夏秋間。西北風倏起,或日早白暮黑,天邊有斷虹、散霞如破帆鱟尾,西北黑雲驟生,昏夜星辰閃動,海水驟變,水面多穢及海蛇浮游於上,螻蛄放洋,烏波弄,必有颶風將至,須急收安澳。兵船在海遇晚,須先酌量收泊之處,以防夜半風起。追賊亦然(「同安縣志」)。

颶風起自東北者,必自北而西;自西北者,必自北而東;而俱至南乃息,謂之回南。凡二晝夜乃息。若不落西、不回南,則踰月復作。作必對時。日作,次日止;夜作,次夜止。颶風初起,有雷則不成。作數日有雷而止(同上)。

颱無定期,必挾大雨傾洞,拔木發屋,操舟最忌。惟得雷聲則止。佔颱風者,每視風向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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