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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祠廟(叢祠附)

【第 64 頁:版面影像】

前,以垂永久。

文昌祠:每歲地方官致祭二次,物用太牢。道光丙戌年,通判蔣鏞詳准,以小案山新升額外餉銀四兩七錢零,並籌番銀一百十元,每年生息十六元半,為春秋祭費。祭日,文武官分東西行禮,士子各具衣冠執事。書院董事於春秋上丁之日開支院項,用豕一、羊一及牲醴祭品,請本廳主祭。是日並致祭五賢祠、奎閣、胡公祠(祀前廳胡公暨韓、蔣、王三公,又於生日致祭)。

武廟:每歲三祭,開支正款錢糧銀十八兩,物用太牢。文武分東西,主祭行三獻禮;並致祭後殿,用少牢(按乾隆三十三年奉文設立神牌,以申崇奉)。

天后宮:每歲三祭,開支額外錢糧銀一十七兩零,物用太牢。祭日文武官行禮,與武廟同;並致祭後殿,用少牢。是日行禮後,並致祭節孝祠(按「臺灣府志」載:康熙二十二年水師提督施琅克澎湖,入廟見神像面有汗,衣袍俱濕,知為神助。事聞,遣體部郎中雅虎致祭。其祭文鐫額,懸於堂上。今考施侯奏疏,與此略異,詳「舊事志」)。

風神廟、火神廟、龍王廟、城隍廟、昭忠祠:每年春秋地方官各致祭一次。道光六年,通判蔣鏞詳撥小船二百只,錢糧每只一百二十文,充風神、龍王廟祭費。又續徵尖艚銀十二兩,撥入祭費項下。

厲祭:春秋經費,前廳流交小船二十二只,共徵耗銀十兩零三錢四分。餘報充厲壇

【第 65 頁:版面影像】

兩祭開銷,不入報銷之內。

迎春(附)

乾隆二十八年,前廳李棠始行迎春禮於文澳,發軔至東衛鄉廟口迎春。兩營隊目、街中鹽館、舖戶及各鄉耆民,皆備彩旗鼓吹,隨春牛芒神而行;仍返文澳(節「續編」)。今按廳署移駐城內,則起行收隊,俱在媽宮廳署云。

叢祠(附)

水仙宮:在媽宮渡頭。神有五像,曰大禹、伍子胥、屈原、項羽、魯班(或作王勃、李白),右營遊擊薛奎建(見「府志」)。乾隆庾子二月,澎協招成萬捐廉,率同海澄監生郭志達勸捐重修。道光元年,左營遊擊阮朝良、通判蔣鏞、護協沈朝冠、協鎮孫得發、遊擊黃步青、溫兆鳳、蕭得華倡修。光緒元年,媽宮街商民鳩貲修建。

嘉蔭亭(俗名五里亭):在廳治東二里許,乾隆四年前廳胡格建。因澎湖道旁不長樹木,人無所休息,故建此以備往來偶憩之所;如樾之有蔭,因以名其亭焉。中祀文武二帝,左三官神,右龍王神。亭久漸圯,乾隆二十九年,里人重修。前通判胡建偉額曰「古嘉蔭亭」。嘉慶元年,前通判蔣曾年,二十四年前通判升寶,俱捐俸重修。道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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