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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8 頁:版面影像】 先自裁』。暗咽不能仰視,寬止之。氏志以決,伺夫寐,整衣投繯死,顏色不變。翼日寬尋卒,因合葬焉。 陳程娘,西嶼澳二嵌社陳暖女,適小池角社顏達。年二十二,夫病革,囑令改適。氏以簪插地誓曰:『妾以身許君,生死相依。倘九原有路,願相從,不使君魂魄寥寂也』。達亡,投繯死(以上本蔣氏「續編」)。 許引娘,風櫃尾顏光眼妻也。光緒乙酉年二月十三日,法兵犯澎,光眼與顏生挈兩家男女共八人,駕小舟將逃避虎井嶼,舟至中流,被法輪窺見,即出通板追拿。引娘見其勢凶惡,恐受汙辱,遂奮身投水而死,屍首無蹤。時年二十六歲,懷孕已數月矣。其餘七人,俱遭法夷拿入輪船傭工,不勝辛苦,二十餘天始釋回(蔡玉成採)。 王挑娘,內垵社王盾女,適同鄉郭妙。同治九年夫死,氏年二十九,遺孤三歲。越明年十一月,子殤,氏乃自縊樹下以殉(許家修採)。 ——以上烈婦。 林氏,赤嵌澳林楨女也。許配黃廣生。年未及笄,而廣生遽夭。林乃告於父母,奔喪夫家,舅姑警恆辭不獲。女視含殮,曲盡其禮,言不達戶、足不逾閫。三載服畢,除靈之日,哭泣幾絕,救而復甦,遂乘間自縊而終(胡氏「紀略」)。 顏居娘,小池角社顏光枰女,外垵社李葵未婚妻。幼養夫家。年十九,葵得疾暴亡 【第 259 頁:版面影像】 ,女悲慟欲殉,家人防之密,不得死,遂絕粒九日夜,旋投水死(本「續編」)。 吳循娘,港尾鄉吳永之女。自幼適同里蕭春色為養媳。未幾春色病歿,循娘視含歛成服悉如禮。其翁姑欲為之改配少子,循娘正色曰:『媳婦平日與小叔,以嫂叔相呼,名分已定,豈有今日反為夫婦之理?媳婦願終身守義,奉事雙親以終天年,不願他適也。如不相容,有死而已』。翁姑大怒,箠楚交下,即欲強為撮合,而制備完婚衣物。循娘見翁姑意不可回,遂仰藥而卒;年甫二十,時光緒□□年□月□日也(徐癸山採)。 ——以上貞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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