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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2 頁:版面影像】 二十二年乙亥秋八月二十五日,大風,下鹹雨。冬大饑。通判潘覲光設法平糶。 道光元年辛巳,大有年。 五年乙酉夏,彗星見東南。次年彰化粵匪黃斗奶滋事,總督孫爾准平之。 九年己丑冬十月十二日,有星隕東南,赤色有光;及地,聲殷如雷,三投再起,疾流至西北墜。其光燭天。 十一年辛卯,夏旱。秋八月大風,下鹹雨。冬大饑。通判蔣鏞籌捐義倉錢三千餘串,先濟貧民。又借碾兵米,減價平糶,復通報請卹。 十二年壬辰春三月,猶饑。兵備道平慶委鳳山縣知縣徐必觀、巡檢沈長棻、施模勘災。二月十九日,興泉永道周凱奉檄至澎,克日賑銀七千五百八十六兩零。是秋有詔緩徵。秋八月二十二日大風,海水漲五尺餘,覆舟溺人無數(以上本「續編」)。 十八年戊戌,雜榖、地瓜絲賤甚,每觔價錢十四文。 二十年庚子,大風。吉貝嶼洋船擊碎。 二十二年壬寅,有年。 二十四年甲辰,饑。下數年皆饑。 三十年庚戌冬,雜榖失收。生員陳維廉等赴臺請賑。巡道徐宗乾、知府裕鐸籌捐銀二千兩,收買雜糧薯絲備用。道、府議將雜糧減價平糶,轆轤轉運以惠窮民;而楊椊 【第 373 頁:版面影像】 請將現榖散給,遂不果行。 咸豐元年辛亥三月初四日,大風霾,下鹹雨。徐道援案奏撥道庫銀兩,委同知王廷干勘卹。又委員曾廣煦解到薯絲接濟。時臺郡紳商林春瀾、石時榮、蔡芳泰、黃瑞卿等,共捐銀一千六百四十餘兩;本地殷戶吳鎕、黃朝基等共捐銀一千七百三十九兩;鎮道文武委員各有捐款。合計紳民捐銀七千六百十一兩零,盡數撥用,並動用庫項四千六百七十三兩零。前後散給薯絲一百五十五萬四千五百餘觔,並折放制錢一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千零。自四月起,至六月底止,統共用銀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四兩零。勸諭商船,多載薯絲來澎,每斤市價十四、五文,故給錢聽民自買也。其福省委員張兆鼎,帶銀二千兩來澎查卹,並免動用。有詔是年地種雜糧,緩至明年秋後帶徵(以上採「案牘」)。 二年壬子二月初一夜,媽宮街火。延燒店屋無數,大井頭一帶皆燼。夏有蟲。七月颱風,下鹹雨,幸旋得大雨洗滌,尚救四、五分。六月,大風颱,臺灣鄉試船壞於草嶼,溺人甚多。 五年乙卯夏,久旱。通判冉正品出示平市價(採「案牘」)。 六年丙辰,大疫。死者數千人,大城北、宅腳嶼尤甚。 七年丁巳,猶疫,五穀價長。時內地大荒,米價驟長,故澎湖亦因之貴。 八年戊午七月,雷起西溪上帝廟,有磷火一圓從廟中飛出,向南而沒(陳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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