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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頁:版面影像】 雍正八年(庚戌)春二月二十九日(戊辰),加福建總督高其倬為太子太保。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三月初九日(丁丑),戶部議覆:『署福建總督史貽直疏言:「請自雍正八年為始,每於春、冬動撥臺粟十六萬六千餘石運赴廈門,令福興等府屬廳、縣按積榖之數,派運入倉,易換舊存倉榖平糶給兵;永著為例」。應如所請』。從之。 二十六日(甲午),解兩江總督范時繹任,調署福建總督吏部左侍郎史貽直署兩江總督。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夏五月初六日(癸酉),調福建總督高其倬為兩江總督,陞福建巡撫劉世明為福建總督、河南布政使趙國麟為福建巡撫。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十四。 六月初八日(乙巳)予故福建水師提督藍廷珍祭葬,贈太子少保,謚「襄毅」。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十五。 【第 33 頁:版面影像】 秋七月十四日(辛巳),大學士馬爾賽等遵旨議奏:『恩賞各鎮標兵營運生息備用銀兩,按數酌擬:陝西西寧鎮兩萬兩、涼州鎮一萬六千兩,江南蘇松鎮一萬四千兩,陝西寧夏鎮、廣西左江鎮各一萬三千兩,浙江定海鎮、湖廣鎮筸鎮、彝陵鎮、福建漳州鎮、汀州鎮、陝西延綏鎮、雲南曲靖鎮、烏蒙鎮、貴州古州鎮各一萬二千兩,江南狼山鎮、浙江黃巖鎮、溫州鎮、福建臺灣鎮、福寧鎮、山東登州鎮、陝西肅州鎮、廣東左右二翼、碣石鎮、雲南普洱鎮各一萬兩,直隸正定鎮、浙江處州鎮、福建海壇鎮、金門鎮、山西大同鎮、陝西興漢鎮、廣東潮州鎮、雲南鶴麗鎮、永順鎮、楚雄鎮、開化鎮、臨安鎮各九千兩,湖廣襄陽鎮、江西南贛鎮、陝西大通鎮、廣東高州鎮、雲南永北鎮、四川川北鎮、重慶鎮、松潘鎮、建昌鎮各八千兩,直隸宣化鎮、山東兗州鎮、湖南永州鎮、河南南陽鎮、河北鎮、廣東瓊州鎮、廣西右江鎮、貴州安籠鎮各六千兩,直隸馬蘭鎮、天津鎮、江西南昌鎮、福建南澳鎮左營、廣東南澳鎮右營各五千兩。行令各鎮總兵官會同督、撫、提督於該省藩庫照數支領,料理營運』。從之。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九月丁卯朔,戶部議覆:『福建巡撫劉世明疏言:「臺灣縣水衝沙壓田園自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無徵粟石,應著落從前不行詳報之知縣周鍾瑄等賠補;但自五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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