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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4 頁:版面影像】 必舍此遠遁,則南日、湄洲之民,皆可誠心效順。又恐不悛之徒,勾通為崇,而弊害猶然不絕。以職之愚,南日照依舊制,仍立為寨,湄洲仍立為遊,設立水師戈船,須分泊兩處,各編設鄉保家甲,聯絡鄉壯,彼自防以陸,官兵禦於水,皆可協力捍衛,清微奸宄。俾無容隱之弊,內無勾通,外無侵犯,邊海之民無剝膚之患,此消弭盜源之一策也,伏候睿裁。 防海既周,而波禱不興,則山藪之奸屏跡。如此則十洲九島,盡列皇輿,僻谷窮陬,咸供國賦。賊閩南無跳梁跋扈之虞矣。職乃一得管見,伏乞皇上俯賜採擇。職蕪率不文,向未諸章奏之體,冒昧披陳,懇乞皇慈恕宥,職不勝悚惶待命之至。為此具揭,須至揭者。順治十二年十一月日,副將滿進忠。 ——錄自明清史料甲編第六本五六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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