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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隨徵福建左路總兵馬進寶啟本

【第 340 頁:版面影像】

一二○、隨徵福建左路總兵馬進寶啟本(正月十九日到)

鎮守(約缺數字)處等處地方隨徵福建左路總兵官左都督馬進寶謹啟為密報事:本月□六日酉時,據同安縣知縣梅應魁報稱前事:竊查石□保杏頭鄉有林甲五,向在炳洲往來。於正月十四日,隨差鍾喜、江春拘到堂弟林佳珠、宗親林育秀、林申娘三人到官,當堂嚴詢間,據佳珠開稱:林甲五住杏頭鄉,頭髮未剃,現在炳洲賣米,交通偽官。妻黃氏。親兄林恩哥,妻一個。甲五子卯仔。保長林八叔同姪杏頭鄉家長林九觀住在后陳鄉等情。據此,該卑職看得:同邑地方,大兵駐扎已久,王令撫綏再三,卑職蒞任兩月,挨查保甲,俱稱剃髮歸誠,而林甲五至今尚未剃髮,罪已當誅。甚至販米接濟賊營,保長林□□□兄林恩哥與五同住,其家長林九觀雖住鄰鄉,罪□□長,均屬知而不舉。若不大創儆眾,則人人效尤,陽順陰逆,封疆□時得靖?況杏頭鄉貼近炳洲,勢必發兵剿洗,庶不致兔脫也等因。據此,理合啟請王令裁奪。為此具啟以聞。順治十三年正月十六日,鎮守浙江金衢嚴處等處地方隨徵福建左路總兵官左都督馬進寶。

——錄自明清史料已編第三本二七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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