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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一、兵部題本

【第 377 頁:版面影像】

的丘姓,或者是先前來過丘尚。隨令尹大器認識,據稱這不是丘尚,乃丘尚親兄丘賢。隨問丘賢,據稱丘尚是我親弟,先前來到這�堙A去了是實。

據此,該臣等會議得:丘賢、黃傑、董登、門九等為海逆鄭成功奸細,潛來打探鄭芝龍消息被獲,屢審真確。查律:境外奸細入境內探聽事情者斬監候。王省為鄭世忠家人,雖稱不識丘賢,不曾說甚言語,又稱在倪七兒等鋪內見過兩、三次,煩倪七兒等賣書。俱已承認。據此,則暗通消息是實。查律:境內奸細走透消息於外人者斬監候。丘賢實是奸細。而王省暗約通信,應將丘賢、王省俱即處斬。其陳裁縫因與丘賢素相認識,容留在家;倪七兒、林平因與丘賢同鄉之人,代為賣煙;雖再四研審,不知奸細情由,而容留往來是實。查奸細窩主,律無正條,應照盜賊窩主律例,若止勾引容留往來住宿,並無造意共謀情狀者,以窩藏例發遣。陳裁縫、倪七兒、林平俱責四十板,充發寧固塔。至饒平總兵官吳六奇,不問明來歷,竟給丘賢印票,失於詳察,相應申飭。其標下材官葉春,因與黃傑相識,代討印票,將所發之票,併行該鎮查明責懲。同來先回奸細黃傑、董登、門九,應行福建督撫嚴查速拿。其丘賢身帶銀二十八兩、煙三十九包,共添估銀一百兩,賞與原告可也。臣等未敢擅便,謹密題請旨。順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內大臣伯臣索尼、兵部尚書臣孫廷銓、左侍郎臣覺羅科兒坤、左侍郎臣原毓宗、右侍郎臣高景、啟心郎臣介山、啟心郎臣屈和尚、理事官臣賈木素、副理事官臣馬兒奇哈。

【第 378 頁:版面影像】

旨:三法司核擬具奏。本內滿字粘接處參差不齊,著飭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三本二九二∼二九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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