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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七、平南王尚可喜殘揭帖

【第 425 頁:版面影像】

一四七、平南王尚可喜殘揭帖

【第 426 頁:版面影像】

(上缺)准廣東巡撫李咨為戰船修造□久等事,順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據布政司呈詳內開:六月十八日奉本部院憲牌:據本司呈詳,裝造廣州內外海哨船工料銀兩,請乞題撥協應緣由前來。據此,案查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准兵部咨為海氛日熾、增兵設船、勢不客緩、仰祈敕部籌議、以固封疆事,該本部覆兩廣總督李疏稱:先固省會根本,請設內外海哨船二百一十八隻咨回。查所動支正項銀二萬兩,不知系何項錢糧,並所需錢糧不貲,咨回確議。又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准兩王咨為海氛日熾、亟需戰船、懇敕備造、以策善後事,准兵部咨;該本部覆平南王尚,廣東巡撫李疏稱:鄭陳諸逆賊二、三百號入犯,請造戰船二百隻以備堵剿咨回。查本省堪動錢糧估造,俱經案行該司查議去後。是造船一事,督院所題設二百一十八隻,原為內外海哨船,而平南王與本部院所題,原為備禦閩寇戰艦。是彼此兩起,各自不同。但內外海哨船,已經本部院於本年二月疏覆,曾有應動錢糧作何撥給之句,至今未准咨覆,則本部院現催該司議詳,乃系備禦閩寇戰船項下。今閱詳內將動支銀八千兩等數併敘在內,是又內外海哨船之事矣。事干入告,必須分晰,合行另議。備牌仰司即將原准兵部咨回,酌議備禦閩寇戰船二百隻所(下缺)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四本三○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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