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四、浙江巡撫陳應泰殘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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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缺)順治十三年八月初七日,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今降一級照舊管事臣陳應泰。
(貼黃)欽差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今降一級照舊管事臣陳應泰謹題為戰船火砲等事:該臣看得:大兵出洋,戰船、砲火須早議妥。臣於六月十三日入境,十八日至省。將原經議造銃砲、軍火、器械,逐一詳查,尚有未鑄、未完。更有續派兼工,督造甫竣,鎮臣張杰忽請增紅衣大砲。臣查購辦銅鐵,時日工夫須兩月餘,方能鑄出。延誤師期,孰任其咎?除設法鑄外,臣將原議始末,並鑄造艱難緣由,據實奏明,謹題請旨。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四本三三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