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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七、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

【第 568 頁:版面影像】

一八七、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順治十三年九月十九日到)

欽差總督浙江福建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率泰為兩省之軍務方殷、欽件之奉行難緩、仰懇稍賜寬期、以便兼辦事:職於八月初三日到任。初八日自衢州起行,十六日至定海縣會寧海大將軍臣宜爾德商確出勦諸事。二十日,滿漢各兵俱登舟候風迅發。將軍念省會重地,催職亟還料理。職於二十六日至杭州,即查各未完欽件,嚴行布、按二司逐件速行詳結,以便覆審具題。方督促間,忽接鄭逆突犯福州之報,職恨不星赴七閩,滅此朝食。因思奉到欽件,尚有撫、按二臣與職

【第 569 頁:版面影像】

共任其責。而閩中緊要軍機,唯職獨肩其重,則赴閩寧復可緩。第浙閩相距幾三千里,案牘之駁復往還,動經踰月,必致違限,例罰難辭。職不勝悚仄。萬不得已,仰懇皇上鑑職奔馳不遑,勢難如期兼辦,將一應欽件准賜稍寬。如有撫、按二臣可以結案者,會職題覆。如有須職專稿者,容職次第奏聞。庶軍務不誤,而例罰獲宥也。職生平小心奉法,極知封疆、欽件兩者均重,必不敢借封疆以卸擔。籌度時地,誠有不得不預鳴於君父之前者,伏祈敕部議覆施行。為此除具題外,須至揭帖者。

順治十三年九月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四本三五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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