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二、浙江巡撫佟國器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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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差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佟國器為欽奉上諭事:順治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刑部員外郎訥布、工部員外郎宋弩到職署中口傳上諭:如海賊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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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人來投降書,仍系前番屢次謊稱投降,此等因由,不必具奏;如親身剃髮,自行綁縛來降情確,准題奏。欽此。該職望闕叩頭謝恩,欽遵。如鄭成功差人詐稱投誠,不敢題報。如鄭成功剃髮自縛來歸,當與題報。緣奉口傳上諭,合具密疏題明。為此,除密題外,須至揭帖者。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右副都御史佟國器。
——錄自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四七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