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68種:鄭氏史料續輯 →鄭氏史料續編卷九→三五四、福建巡撫徐永禎殘揭帖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三五四、福建巡撫徐永禎殘揭帖

【第 1111 頁:版面影像】

另議,則目今稅銀可置之乎,殊屬未妥,何憑具題?仍行議詳報。蒙此,隨該本司候代右布政使郭鳴鳳覆查得:沙埕稅關屬在福寧,離州一百八十餘里,僻處海隅,自順治十三年以來,海寇蹂躪,其地曆詳委官管榷,莫能前往,以致課懸停徵,各年奏銷冊報敘明寇阻無徵在案。茲蒙憲批,應屬何官管榷,本司再四思維,恪遵部行歸州正官徵解,無庸別議矣。雖地方氛擾,但額課難以久虛,合請批示飭行該州設法徵收可也。伏候裁奪具題施行等因到職。

據此,該職看得:閩省關稅,遞年徵收皆不及額者,查其關地或在沿海,或界江浙,只因海氛未靖,商舶不通,山路往來貨物稀少,兼之兵馬絡繹,昔之孔道,今成畏途矣,以致課額不敷,蓋由此耳。然台議謂必有專責,庶無隱漏,誠為國計軍需起見者也。今據該司詳稱:稅課大使聽候部選外,其閩安、竹崎兩關,逼近省會,部議甚明,不煩部差,宜選司府幕員正途廉干者相輪徵榷,永絕典史雜職之官。沙埕、崇安、浦城、杉關皆歸之州縣印官管理,已屬妥議。但沙埕一關,雖僻處海隅寇擾之區,遞年額餉未便久懸,已經行令該州設法徵收,以裕國賦於萬一也。職謹會同按臣李時茂合詞具題,伏乞敕部議覆施行。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右具揭帖,順治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右副都御史徐永禎。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六本五○三∼五○四頁。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2 頁
[上一頁] [最前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