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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一、廣東巡按張問政題本

【第 1205 頁:版面影像】

蒙此,依蒙備移福建按察司並惠潮道多方密緝務獲解報去後。屢催而屢報無蹤,復經駁回嚴緝。至今未據獲報。今蒙嚴催,立限完報。隨該本司按察使余應魁查看得:逃犯林向榮,原委普寧典史也。自十三年奉文查緝,以至今日,屢經前司及潮之道府查緝未獲。本司念切欽案虛懸,重煩憲檄催促,業經兩詳,一請移福建原籍查拘,再移潮州道督緝。望眼幾穿,畢竟罪人難得。何也?蓋潮地界枕閩疆,海闊天高,鯨波未靖。今向榮以負罪竊逃之人,即蠢爾無知,亦斷不眷戀於潮審矣。如此懸案,終難了局。茲蒙嚴催,合請憲裁,以清塵牘。擬合呈詳等因到臣。

該臣看得:普寧縣署典史林向榮,於十二年九月內閩寇逼境,開門迎賊,城遂以陷,此其罪在不赦之條,所不容一日緩緝者。第其以福建侯官之人,而任潮州普寧之官,原籍既已毗連,賊窠又復密邇,無惑乎久緝於粵而終不獲也。罪人不便久縱,欽案難以虛懸,相應題請敕下閩省撫、按,嚴限原籍府縣官提獲,以早正國法。庶欽件不致久延矣。既經該司呈詳前來,臣謹會同兩廣督臣李棲鳳、廣東撫臣董應魁合疏密題,伏乞敕部議覆施行。緣系塘報閩賊突犯情形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旨。順治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巡按廣東兼管屯田鹽法試監察御史張問政。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六本五四四∼五四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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