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八、浙江總督趙國祚殘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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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順治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總督浙江等處地方臣趙國祚。
(貼黃)欽差總督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都察院僉都御(約缺十一字)題為敬陳海上情形等事:該臣看得:□屬□□□郡逼處海濱,部科議照湖南、兩粵邊俸□□□經前撫臣將寧之鄞縣奉化、定海、象山,臺之臨海、黃岩、太平、寧海,溫之永嘉、樂清、瑞安、平陽,會題部覆欽遵在案。惟寧、臺、溫道府各廳,共事濱海,責任更重於縣令。且寧之鄞縣、臺之臨海、溫□永嘉,附郭同城,俱得邊俸,而道府各廳未□□沾,合詞援籲。臣查道府各廳,湖南、兩粵邊□□例,部案必有可考,聽候部議,非臣所敢必□。□題。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六本五五七∼五五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