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69種:南明史料 →南明史料卷一→四、江寧巡撫土國寶揭帖(順治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到)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四、江寧巡撫土國寶揭帖(順治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到)

【第 6 頁:版面影像】

不欲咄嗟立辦。故職於棧米之外,計無復之。此職一片權宜緩急之苦心,且一絲一粒盡屬民間物力、朝廷外帑,敢不據實入告,仰祈聖鑑。至於叛逆吳志葵等家產,法應沒官充餉,職見檄有司查核,另行奏聞,敢因恭報前米,而並先及之,統惟垂鑑施行,職無任悚息待命之至。為此除具奏外,理合具揭,須至揭者。順治二年九月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二∼三頁。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2 頁
[上一頁] [最前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