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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十八年(己巳)

【第 31 頁:版面影像】

中華民國十八年(己巳)

丁君式周,四月十四日病故。

五月四日(古曆三月二十五日)午後,守拙、笏山、少舲、沁園、壺隱、了庵、南強、太岳、灌園、豁軒、天弧、小魯、筱西及鶴亭等十有四人集於霧峰社友南強府第開春季總會。先在林宮保第儀門前,為紀念撮影(壺隱後至不及寫,而來賓有林階堂、林資彬二君)。開會時,鶴亭報告本期間收支決算畢,入議事。是日社友出席者十四人,又有升三、雅堂委任;就社員二十二人計之,已得三分之二以上,得以改正規則。所有議事如左:

一、理事所關:此為民國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南強在總會提議廢止理事未決之懸案。討論之結果,決照舊制。灌園更提議社長、理事各定三年之任期,滿場贊成。但選舉定用無記名投票;社長之選舉照規則第八條社員過半數以上出席者之過半數為中選,理事則就多數票順次中選。

一、基本金所關:此為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灌園在總會提議改正規則第十八條

【第 32 頁:版面影像】

基本金不交還未決之懸案。討論之結果,決定被除名者可將所出基本金交還;若自己退社或死亡之時,則不交還。

一、三十周年紀念所關:民國二十年,為本社成立三十年,鶴亭提議紀念事業。討論之結果,決定社員各自立案提出,以備秋會公同採擇。

一、壽椿會費所關:議決:主人方面之社友臨時醵金不足之時,得由社金支補。

一、「無悶草堂詩集」梓行所關:議決:徵其遺族意見。

一、全臺聯吟大會加入所關:明年,該大會輪值臺中州下詩人承辦。議決:由本社聯絡州下各詩社作東。

議事告畢,依新改正規則投票選舉社長、理事。結果,中選者如左:

社長:鶴亭。

理事:灌園、沁園、小魯、天淘(汝南)、守拙、太岳、南強、豁軒(南強以體弱力辭,壺隱以次點補缺)。

於是閉會;即假林第大花廳開第三回櫟社壽椿會,為南強、太岳祝五十壽。著席後,鶴亭致祝,南強代表壽星稱謝並述希望。徹筵後,先作詩畸,拈「石南」兩字為鳧脛格;次作「春酒」七律(「歌」韻)、「詩吏」七絕(「支」韻)。時已夜分,各就寢。翌日再集於灌園府第,作「世詩」雁足格、「客來」鳳頂格兩詩畸。夜深,漸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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