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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府關文

【第 27 頁:版面影像】

蒙此,查在臺官捐銀數,經前署府酌議造冊詳覆;所有興工日期,已準貴廳具文通報各在案。茲蒙前因,合就移催。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督同委員率□董事時刻留心稽察夫匠,堅工實料,趕緊妥協辦理;毋許偷減草率,克期竣事。仍將所派董事共有幾人緣由,先行通報;仍俟工程完竣,分別取造實需工料細冊及官捐並紳士殷商人等捐輸銀數清摺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實印結□送□□,以憑加結轉詳。勿再稍延,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下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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