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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廳

【第 34 頁:版面影像】

勘,加結通送核辦。該廳並將捐數曾否足額?工程現有幾分?何時堪以報竣情形,切實先行詳報察查,毋違延!凜速切速。

此札。

道光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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