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防分府飭傳造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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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府銜淡防分府李,為飭傳造送事。
案蒙藩憲惠札飭查傳捐建城垣各紳士人等,開具捐銀及三代履歷並捐職、捐監年月日期清冊,徑送詳咨等因,業經飭取去後,未據造送;合行飭催。為此,簽仰原差張願、倪祿立傳前簽粘單內各捐戶,開具三代履歷並捐職監者註明給照月日,如已登科甲及捐題之後進學者,各將中式入學年分逐一匯送本分府,以憑造冊轉詳。該差毋得遲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簽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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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五月初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