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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同知造送捐貲殷戶紳民三代履歷清冊底

【第 94 頁:版面影像】

淡水同知造送捐貲殷戶紳民三代履歷清冊底

加知府銜臺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遵札造送事。

遵將興建竹塹城垣總理、董事、紳民姓名暨捐資數目及中式、入學、捐職、捐監年月日期並三代履歷、事實造具清冊,呈送□核施行。須至冊者。

城工總理三名

一、候選員外郎林國華:年三十歲。原籍龍溪縣,寄居淡水廳。於道光二年,遵常例由監生捐納布政司經歷職銜,加二級;道光四年,運米赴津,濟民食,仰蒙皇恩議敘,加一級;道光八年,遵酌增常例,加捐員外郎,不論雙、單月即用,□道光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部頒給執照。茲於道光六年建築城垣,該職員獨力捐番銀一萬五千元,一四折銀一萬兩以上;又勸捐番銀二萬五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竹,祖父應寅,父平侯。事實:查該職員總理城工,首先倡議,廣為勸導,俾眾知奮,洵屬好義急公

【第 95 頁:版面影像】

。該職員系捐員外郎即用,應請從優議敘。

一、進士鄭用錫:年四十二歲。淡水廳民籍。由廳學廩生,中式嘉慶戊寅恩科福建省鄉試舉人;道光癸未科會試,中式第四十二名進士;殿試第三甲第一百九名,歸班在籍候選知縣;道光四年,首先出貲,運米赴津濟民食,蒙制憲孫奏請議敘在案。道光六年,倡捐城垣,該進士獨力自捐番銀四千三百元,一四折銀三千兩以上;又勸捐番銀一萬二千四百二十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輝,祖父碩龍,父其德。事實:查該進士總理城工,出納有度,核實收支,費用樽節,洵屬急公向義。該進士系在籍候選知縣,應請從優議敘。

一、生員林祥麟:年二十四歲。淡水廳民籍。道光七年,蒙前學道孔取進廳學。茲道光六年建築城垣,該生員獨力捐番銀八千七百元,一四折銀六千兩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玉,祖父文彩,父紹賢。事實:查該生總理城工,規度形勢,籌辦舟車,費不虛糜,洵屬急公出力。現在積勞身故:理合登明。

城工董事十五名

一、□生吳國治:年四十四歲。寄居淡水廳,現回同安縣原籍。所有捐納監生,系由籍縣辦理;奉給執照年分月日,應請檄飭同邑查明具報。茲道光六年建築城垣,該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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