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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版面影像】 淡水同知詳請淡屬建城議就佃戶捐榖緣由詳文 署臺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籌議勸捐以免煩擾,稟請施行事。 卑職除□□進士鄭用錫、前任廣西柳州府林平侯、監生林紹賢、吳國步等僉稱竹塹建造城垣,約計工料總須銀十五、六萬,方足敷用。現已共捐番銀八萬元,甫得其半, 【第 11 頁:版面影像】 餘就佃戶額收小租捐榖折價,以湊城工費用等情。業經頒發緣簿,分飭民、番業戶一律遵照題捐緣由,備錄書冊,不復冗敘外,合將據稟諭辦情由摘具簡文,詳請憲臺察核。除詳臬道憲外,為此備由同冊具申,伏乞照詳施行。須至申者。 右申署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 道光七年三月十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署福建臺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批:『來詳閱悉。希候臬道憲批示。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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